广东划定融资性担保整顿半年大限

2010.10.19

南都记者 王梅丽 

国庆长假刚过,广东省内几百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就面临一个新的考验,广东省融资性担保业的监管方广东省金融办,正式定出了整顿的时间表。

广东省金融办9月30日对外通告,从9月30日至明年3月底止,对从2008年3月8日至今年9月30日期间有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和融资性再担保业务的各类担保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整顿,整顿重点落在资本金管理、业务经营以及公司财务和风险控制。参加整顿的担保公司可自主选择保留、重组、合并、转型(退出融资担保业务经营)等方式。

广东省内多位担保业内人士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整顿对中小担保公司的影响较大,为了达到符合新的标准,不排除几家中小型担保公司进行合并重组从而增强实力。这也给大型担保机构进行收购扩张的机会。可以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行业内将出现一股兼并收购潮。

《细则》刚发整顿就至 

《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正式下发没几天,广东省金融办就正式启动了融资性担保整顿的工作。 

广东省金融办人士对记者表示,尽管《细则》实施时间为11月1日,但为了让广东省内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资质尽快符合要求和提升,省金融办在《细则》正式签发出台后马上启动了整顿工作。整顿的对象是从2008年3月8日至今年9月30日期间有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和融资性再担保业务的各类担保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符合条件的公司向监管方进行申报登记。 

记者了解到,以往担保机构的设立只要符合《公司法》,就可到当地工商登记部门直接注册登记,导致出现了“一多三少”的怪象,即担保机构多、注册资金少、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少、担保总额少。根据广东省金融办的摸底调查,截至去年底,全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1218家担保机构中仅有248家开展了融资性担保业务,占比为20.36%。省金融办人士表示,在上述融资性担保公司中,也存在着规模小、实力不强,经营失范以及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不善等问题。 

因此在此次规范整顿中,监管方的重点将放在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资本金管理、业务管理、审慎性指标、风险拨备、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以及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方面。这些方面的规范都将依据《细则》颁布的条款进行。 

省金融办方面表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直接取决于其自身的资本实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因此在资本金和业务管理方面,监管层要求公司股东须具备持续出资能力,注册资本来源真实合法,资金足额到位,达到最低限额要求。根据《细则》,属一类地区的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二类地区的不低于5000万元,并将严肃查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业务经营要以融资担保为主业,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骗贷、非法集资,以及偏离担保主业从事高风险投资等。对超范围经营的业务,要全部清理剥离。

业内将掀重组潮 

根据省金融办此次整顿的通告,参加规范整顿的担保公司,可自主选择保留、重组、合并、转型(退出融资担保业务经营)等方式规范整顿;其中,采取重组、合并方式的,在申报登记时要提交其对存量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处理方案,妥善处置存量业务。
 省内一家民营大型担保公司负责人表示,此次整顿对规模较大、资质较好的担保公司并没有多大影响。但对一些中小担保公司影响较大,为了达到符合新出台《细则》的标准,不排除几家小型担保公司进行合并重组从而增强实力。这也给大型担保机构进行收购扩张的机会。可以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行业内将出现一股兼并收购潮。

在整顿进度方面,省金融办人士表示,各地市的进度依据当地行业发展情况而定。省金融办在收到各市金融办报送的验收请示及材料后,将组织召开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准入审核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省金融办颁发经营许可证,担保公司凭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明年3月底后,未申请审核验收的以及审核验收不合格的(包括初审不合格),均作为未通过审核验收处理,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此类公司如要求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在当地规范整顿工作完成后,按照新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程序和标准申请报批。 

另外,在规范整顿期间,除各级政府出资设立并控股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外,暂停受理新设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申报。完成规范整顿任务的各地级以上市,可先行启动新设机构的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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