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商企融资担保可获政府补助
2010.10.19
中小商贸企业规模小、融资难,成为困扰企业的难题,10月13日,记者从省商务厅了解到,我省将通过财政补助的方式,力促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以此降低企业融资担保成本。
申请融资担保费用补助的中小商贸企业是指从事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租赁和商务服务、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屠宰、物流和仓储等行业的中小企业。并应当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近3年在业务经营和财税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
补助标准为:对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之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每笔贷款800万元以下,未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补贴的担保业务,给予不超过贷款担保额2%的补助。每个担保机构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通过担保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给予不超过实际缴纳担保费用50%的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各地对企业担保费用的补助资金不得低于所分配的融资担保补助项目资金总额的20%。
据了解,目前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截止日期为2010年10月30日。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将在2010年12月15日前完成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
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