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首次掀起担保业整顿风暴

2010.12.06
东莞首次掀起担保业整顿风暴

        在2011年3月31日前,东莞市所有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需要完成整改整顿,这是近年来东莞市首次掀起的担保业整顿“风暴”。如果在整顿中顺利过关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将由省金融办颁发经营许可证,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不申报登记、申报登记未获确认、以及未通过审核验收的担保公司,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
  2011年初完成整顿
  根据东莞市要求,凡是2008年3月8日以后,有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和融资性再担保业务,注册地在东莞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及非公司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以下统称融资性担保公司),均需规范整顿。
  其时间安排是,自查整改2010年11月19日至2011年2月28日,审核验收2010年11月19日至2011年2月18日。明年3月31日前,要完成规范整顿。如果在整顿中顺利过关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将由省金融办颁发经营许可证,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不申报登记、申报登记未获确认、以及未通过审核验收的担保公司,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
  多数公司已交材料
  日前,南都记者致电东莞多个担保公司获悉,大部分公司都已经接到东莞市金融办的电话通知,已经将所需要材料上交了。
  “金融办已经通知了我们,我们也和金融局取得了联系。”东莞市嘉华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于2010年10月初已经接到自我整改通知,目前相关材料已经上交。
  广汇科技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的谢小姐表示,国庆过后就已经收到通知。“知道这个,我们正在做。她认为,通知中提到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需要达到1亿元,对他们公司是没有影响的。“暂时体现不到影响,因为我们的注册资本已经超过1亿元了。”谢小姐说。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回应也称:处于上交材料期间。
  严打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这次规范整顿主要是资本金、经营、高管、客户资金、风险控制等,几乎涵盖了担保公司所有涉及提高公司质量和竞争力、防范风险的内容。”东莞市一名担保公司人士解读说。
  对于客户保证金,新担保业务收取的客户保证金由融资性担保公司、被担保人、贷款银行三方签订托管协议,实行专户管理。
  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10倍。自有资金其他投资不超过净资产的20%。对单个被担保人的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的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30%。
  按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担保责任余额的1%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等。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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