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组织开展民营暨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和资信评级试点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组织开展民营暨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和资信评级试点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各省辖市中小企业局,各政策性银行河南省分行,国有商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郑州分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郑州市商业银行,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百瑞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为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水平的提高,改善河南省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河南省经济和金融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印发关于加强民营暨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中小企[2005]11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洛阳、商丘、漯河市先行开展民营暨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和资信评级(以下简称中小企业资信评级)试点工作。为确保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工作由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各省辖市中小企业服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实施原则
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工作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改善河南金融生态环境,维护金融稳定入手,组织推动开展中小企业资信评级试点工作。资信评级机构在政府的支持和推动下,自主进行评级活动。根据河南省实际情况,在先行开展中小企业资信评级试点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推广。
三、试点评级企业范围
试点期间,试点省辖市从辖区内经营正常、财务制度相对健全、效益较好、资产规模较大(原则上总资产在3000万以上)的中小企业中优选推荐企业参加资信评级。每市推荐企业不少于50家。
四、具体安排
(一)组织推荐。2006年2月底之前,由试点省辖市中小企业服务部门、人民银行组织对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工作进行宣传。接受本市企业的资信评级申报;经省辖市中小企业服务部门、人民银行初审并将申请参评企业名单分送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及金融机构征求意见后,确定本辖区参加评级中小企业名单;试点省辖市中小企业服务部门、人民银行将本辖区确定的参加评级企业名单及申报材料分报至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经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联合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参评企业名单推荐给评级机构。
(二)实施评级。2006年3月至5月,评级机构根据试点市中小企业服务部门、人民银行推荐的参加评级企业名单,与申请评级企业商洽评级事宜,实施评级作业。根据评级工作进度,评级结果分批向省级和试点市金融机构通报;并在评级工作结束后,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由管理机关组织评级机构在国内有关媒体上公布企业评级结果。
(三)总结评议。2006年6月30日前,评级机构将评级结果报送至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和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组织专家委员会对评级机构评级报告、评级工作质量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以适当形式向金融机构和企业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和支持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工作。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在省政府领导和支持下组织推动的企业资信评级试点工作,是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引导河南省信贷市场步入良性循环,促进河南省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各级人民银行、中小企业服务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切实提高对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试点市人民银行、中小企业服务部门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取得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同时要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统一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宣传协调和组织落实工作。
(二)人民银行、中小企业服务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与商业银行的沟通协调,切实引导好评级结果的运用。企业资信评级能够从整体上识别企业的潜在风险;积累企业资信数据,现阶段评级结果主要服务于商业银行信贷决策,因此企业资信评级离不开商业银行的支持。试点市人民银行、中小企业服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提高服务质量,指导金融机构对评级结果、信息的有效利用,促进辖区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的进一步优化。非试点市人民银行、中小企业服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研究,有针对性地对本辖区中小企业信用状况进行摸底调查,为企业资信评级推广做好准备。
(三)各金融机构要正确理解并积极参与企业资信评级试点工作,有效利用外部评级成果,发挥外部评级对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的必要作用。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试点市分支机构的指导,引导其分支机构从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角度研究企业外部资信评级,分析外部评级报告,加强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的对比性研究与分析,从中甄别潜在风险,发掘潜在客户,把企业资信评级报告作为投信业务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试点工作期间,各金融机构要从控制信贷风险信息需求角度入手,加强对外部评级信息结构的需求性研究,探寻外部评级与内部评级的有效结合途径。
(四)认真总结,逐步完善评级工作机制。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河南省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工作本着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总体思路进行。试点工作中,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服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对试点评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力争通过企业资信评级试点为全省评级工作推广摸索出成熟经验。
(五)加强管理,确保评级质量。试点市人民银行、中小企业服务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督促评级机构按照操作标准规范实施评级作业,提高评级工作质量。评级机构作业期间,及时组织人员深入评级作业现场,对评级操作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工作需要,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将对试点市工作情况进行现场巡查。
附件:河南省民营暨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