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信用担保机构“壮胆”
2011年6月23日记者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南宁市已开始组织开展2010年度南宁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和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融资难一直是中小企业发展的“拦路虎”,而担保问题更是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瓶颈。去年南宁市先后颁布了《南宁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对符合条件的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行资金上的支持,可以获得风险补偿资金。
最高补偿额达500万元
中小企业抵押物不足,或者是融资难,可以找担保公司帮忙担保,获得银行贷款的可能性就加大了。担保公司的介入,在解决中小企业向银行融资时抵押不足的贷款难题的同时,实际上也把风险转嫁到了自己身上。
南方担保有限公司是南宁市3家国有担保公司之一,对此公司董事长陆海宏深有感触。“担保公司担保的大多是银行不敢直接贷款、风险较大的一些企业。这些企业将来可能会发生违约,也就是常说的不按期还贷。”陆海宏告诉记者,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就由担保公司向银行给予赔偿,当然企业有可能提供一些抵押物,但这是不足以弥补损失的。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要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就亟须引入外部的补偿机制。近几年,南宁市都在想方设法为增强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出谋划策”。2008年南宁市就制定了《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0.5%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2009年自治区政府把全区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的比例提高,2010年南宁市政府也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办法》提高了风险补偿资金。据了解,南宁以会计年度为计算周期,按照当年担保机构年日平均贷款担保余额的0.6%给予风险补偿。对单个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金,原则上年度最高补偿额不超过500万元。
零违规失信担保机构可申请
目前,南宁市工信委已备案的南宁市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共32家,那么,这些担保机构都能获得风险补偿金吗?
记者了解到,根据《办法》,南宁市的担保公司想获得这笔风险补偿资金,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其注册资本要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经营担保业务在两年以上(含两年),在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登记,并报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备案且工商年审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信用担保机构。除了要达到一定的“门槛”,业绩也要比较出色,即当年融资担保发生总额是其年加权平均注册资本的3倍以上(含3倍),且对工业企业的担保责任余额占50%以上(含50%)。
此外,担保机构还必须要独立运行,没有违规失信的记录。
弄虚作假3年内不得再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担保机构或从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而发生的担保业务;履约担保、注册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工程担保等非融资类担保业务;房地产开发贷款担保;为关联方企业提供的担保不属于担保风险补偿范围。
如果担保机构申请风险补偿金所提交的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将会被严罚。除了市财政局会收回拨付的所有补偿资金,担保机构3年内不得再申请风险补偿资金,构成犯罪的,还将会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担保机构收到的风险补偿金应该用于补充其风险准备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补偿资金的用途。
如有违反,将会受到处罚。
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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