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服务中小微企业超7成 担保机构可最高补贴300万元

2013.05.20
福建:服务中小微企业超7成 担保机构可最高补贴300万元

    我省将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风险补偿金,旨在推进我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和融资担保机构发展。记者昨日从省经贸委获悉,《福建省2012年度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项目申报指南》日前由省经贸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

 

    其中申报条件包括担保机构应同时具备2012年融资性担保总额达项目申报期末净资产2倍(含2倍)以上,为中小工业企业、中小贸易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融资性担保额占融资性担保总额的70%以上,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且担保代偿率低于3%等。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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