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省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发行

2011.01.25
2011年河南省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发行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2011年河南省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财金〔2011104号),核准发行2011河南省中小企业集合债券4.9亿元,期限6年,发行人为河南大用实业有限公司、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河南平原非标准装备设备有限公司、开封特耐股份有限公司、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岷山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河南新乡华宇电磁线有限公司、新乡市起重机厂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

本期债券由省工信厅牵头组织;由第一创业等6家证券公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票面年利率初步确定在基准利率(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加上基本利差3.33%-4.33%的区间内。

本期债券由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安阳市信用担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乡市发展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组成统一担保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统一担保人提供再担保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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